昨日,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,教育部將出臺《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(guī)范高考(課程)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》及《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(guī)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意見》。2015年1月1日起,將取消奧賽等6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,只保留“烈士子女”等5類加分項目。教育部要求,各省市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使用范圍。此外,有關部門要對加分資格進行復核復測。涉及體育類特長生加分的考試,體育部門要按照二級運動員標準進行嚴格測試,確保加分資格真實可信。最終規(guī)定,以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。
過去 促進學生全面發(fā)展 國家從上世紀50年代起實行高考加分政策,主要分為鼓勵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兩大類。鼓勵性加分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(fā)展、個性發(fā)展。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針對少數(shù)民族、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。
未來 減少加分項目 本輪改革對高考加分做出了“減法”。 記者注意到,2014年,全國性加分項目共11項,其中鼓勵類6項,扶持類5項。此輪改革關于加分政策的調整中,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類鼓勵類加分項目。
限制加分分數(shù)
北京晨報記者獲悉,2015年1月1日以后獲得6項鼓勵類獎項、名次、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加分資格。而對于2015年前獲得相關項目證書、證明的高中在校生,是否具有加分資格,由生源所在地省級以上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。對于仍保留學生加分資格的省份,加分不得超過5分。據(jù)了解,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從5分至20分不等。
6類獎項 獲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.在高中獲得“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、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”。
2.“國家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稱號”。
3.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(數(shù)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、信息學)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、二、三等獎。
4.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(chuàng)新大賽(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(huán)境科學實踐活動)、“明天小小科學家”獎勵活動、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、二等獎,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(huán)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。
5.高中階段獲省級優(yōu)秀學生稱號。
6.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。
5類考生 依然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此次改革雖對鼓勵性加分進行了調整,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。依據(jù)相關法律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2015年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資格:
1.烈士子女
2.邊疆、山區(qū)、牧區(qū)、少數(shù)民族聚集地區(qū)少數(shù)民族考生
3.歸僑、華僑子女、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
4.自主退役士兵
5.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軍區(qū)(含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
業(yè)界解讀 Q 學科特長生還有優(yōu)勢嗎? A 評優(yōu)等活動不可與高考掛鉤
取消相關加分后,具有學科特長的學生是否還具有“優(yōu)勢”?記者了解到,取消加分后,相關的評優(yōu)、競賽等活動仍可正常進行,但不可與高考掛鉤。
針對此類考生,具備學科特長和創(chuàng)新潛質的考生所獲獎項,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(yōu)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。例如,2015年1月1日后獲得奧賽獎項及學科類競賽獎項的考生,2015年高考自主招生時均可享受初審優(yōu)先通過。具備藝術、體育、學科特長的考生,學校將如實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中,供高校錄取時參考。此外,鼓勵具有體育、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、高校藝術團。
2015年,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及53所高校藝術團仍進行招生,但教育部將制定和完善招生管理辦法。對于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,按照有關程序,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。
Q 地方性加分項目取消嗎? A 三好生等地方性加分將被取消
現(xiàn)行高考政策中,除全國性加分項目外,還包括了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。而從2015年1月1日起,將取消地方性全部鼓勵性加分及大部分扶持性加分。
據(jù)了解,地方性的體育、藝術、科技、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將被取消加分,相關政策將按照取消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記者獲悉,目前全國仍有95項地方性加分項目。山西、遼寧、江西、山東、陜西等五省已經(jīng)不再設立地方性加分項目。
教育部要求,各省區(qū)市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加分,原有加分項目原則上減到1項或不超過2項。
對于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,各省區(qū)市不得新增,到2017年或將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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