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訊 記者梅雪卿 居民住宅的裝飾裝修垃圾今后也要和生活垃圾一樣定時定點、袋裝投放。日前,廣州市城管委就《廣州市居民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》公開征求意見。征求意見稿提出,居民若不按規(guī)定定時定點袋裝投放裝修垃圾,最高可處500元罰款。征求意見稿和意見反饋方式已在廣州市城管委官網公布,意見反饋時間從即日起至10月17日。
征求意見稿首先明確,投資額少于3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少于300平方米的居民住宅裝修工程產生的裝飾裝修廢棄物的排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適用該辦法。低于30萬元、300平方米的非居民住宅房屋也可參照執(zhí)行。
如果居民不愿前往堆放點,可委托有資質的運輸企業(yè)將裝修垃圾運送至合法的消納場所。不過,相關運輸企業(yè)不得隨意傾倒或運送至非法場所;居民在委托承運企業(yè)時,也需核實該企業(yè)是否有《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》。
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罰則。居民混合投放或未按規(guī)定袋裝收集、定時定點投放的,先責令限期改正,否則將處以200-500元的罰款。對于承運裝修垃圾的運輸企業(yè),若發(fā)生車輛不整潔、不密閉裝載的情況,首先責令改正,否則將每車次處以200-500元的罰款。沿途泄漏、遺撒,車輪、車廂外側帶泥行駛的,則按每車次5000元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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