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12月13日晚交通事故死者家屬,生命不能重來,請安全文明駕駛!
發(fā)布時間:2016-12-20 09:02 | 發(fā)布者:陽山網(wǎng) | 查看: 1339| 評論: 0 |來自: 陽山公安
尋死者家屬 2016年12月13日23時05分,在陽山縣S260線27km(即陽城鎮(zhèn)順龍木業(yè)門前路段)發(fā)生一起交通事故,事故造成騎自行車人死亡,死者為男性,尸長162cm,發(fā)長2cm,黑白發(fā),上半身穿著由外到內(nèi)第一件黑褐色外套,第二件淺紅色長袖毛線衣服,第三件為黑色羽絨背心,第四件為白色短袖T恤,下身穿著由外到內(nèi)第一條為淺藍色長褲,褲頭系一紅色布條,第二條為灰色長褲,右足穿一只棕色皮鞋。 如有知情者或死者家屬,請速與陽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管中隊聯(lián)系。聯(lián)系電話:0763—7801212或7884831。 陽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:死者自行車相片 “交通肇事逃逸” 是指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后,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,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(xiàn)場的行為。交通肇事逃逸往往使受害人在第一時間得不到救助進而加重傷情,其次受害人無法得到相應的賠償,同時還破壞了正常的交通秩序。 小時候大人們教育我們:犯了錯誤就要接受懲罰,以此來告誡我們不能調(diào)皮干壞事,也教育我們做錯事要主動承認錯誤,主動承認錯誤來求得到對方的諒解,現(xiàn)在長大了,父母不再約束我們了,約束我們行為的變成了法律,但是道理依舊沒變。 肇事逃逸往往是害怕承擔事故后所會面臨的法律責任及賠償問題,害怕受到法律追究,不愿承擔治療和賠償費用,同樣也因為在駕駛過程中存在著違法行為。 小編提醒廣大司機: 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要立即停車,搶救傷員,保護現(xiàn)場并立即報警。千萬不要選擇逃逸,不要以為“”天黑“”、“沒人”一跑了之、神不知鬼不覺的,你逃得過一時,逃不過一世,最終肯定逃不了法律的制裁。 遵章駕駛利人利己 愿大家都能 安全駕駛,平安出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