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爭山場沖擊村委會被判刑
發(fā)布時間:2013-4-30 13:35 | 發(fā)布者:陽山網(wǎng) | 查看: 651| 評論: 0 |原作者: 梁尚龍 |來自: 清遠新聞網(wǎng)
村里山場地下突現(xiàn)石礦,為爭利益,村民梁某全帶頭砸毀村委會文件柜、電視等公共財物。近日,陽山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,判處被告人梁某全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2011年,陽山縣某村委會在所屬山腳發(fā)現(xiàn)礦石,并將其開采和管理,但該村委會某村小組村民認為該山場是屬于他們的。為獲取該山場開礦所得利益,村小組村民多次到村委會爭吵。2012年7月,外出打工回來的村民梁某全聽說此事,便帶領多名村民沖到村委會將村委會一樓辦公室的文件柜、電視機、臺桌等物品砸爛,威脅村干部就范。經(jīng)陽山縣價格認證中心對被毀壞物品進行價格鑒定,價值為人民幣5497.50元。后梁某全家屬積極賠償了全部損失。
陽山法院認為,被告人梁某全無視國家法律,伙同他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。鑒于被告人梁某全歸案后能坦白認罪,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(jīng)濟損失,有悔罪表現(xiàn),依法可以酌情給予從輕處罰。遂做出以上判決。 |